发改委《中国城市治理智慧化水平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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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题研究背景
当前,新一轮信息革命正引领人类从工业社会快速向信息社会、共享社会演变,全面影响和重塑整个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社会治理能力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指标。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当前经济社会进入新常态背景下,社会治理能力已成为决定我国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的关键要素之一。
2015年11月,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研究经济结构性改革和城市工作时指出“做好城市工作,首先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随着经济社会的加速转型升级,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及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大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成为核心任务,也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随着我国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的逐步推进,进一步加强城市治理智慧化水平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需要为解决城市人口拥挤、交通堵塞、公共卫生恶化、环境污染、就业困难等“城市病”,不断满足公众对现代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公共服务的需求提供支撑。
二、课题研究意义
第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我国重要发展战略。当前,我国高度重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被视为中国的“第五个现代化”,且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利于推动我国小康社会建设。
第二,社会治理能力是互联网时代衡量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指标。当前社会运行模式正在发生重大变革,以“互联网+”为核心的运行体系正在重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打破物理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推动人类活动空间从物理世界快速向虚拟空间延伸,加快构建社会治理新模式有利于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第三,加快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已成为城市转型升级的核心任务。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据统计,到2016年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9298万人,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使城市软硬件建设面临巨大压力,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有利于城市转型升级,促进人才、资金、技术的汇聚。
第四,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为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提供重要支撑。信息技术与智慧城市建设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了智能感知、安全管理、绿色运行、分析决策等能力,基于大数据的城市治理,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响应不及时、决策不科学等问题,有效推动城市治理的精细化与智慧化。
三、课题研究成果
国家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作为我国重要的城市发展与政策研究机构,根据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分级分类建设要求及相关政策文件,首次展开我国城市治理智慧化水平评估及相关课题研究,并得到了国脉互联智慧城市研究中心的大力支持。通过研究认为城市治理智慧化是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的智慧与能动性,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继续完善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相关制度与程序,创新治理模式与服务方式,促进城市组织架构优化与城市治理资源的科学分配,推动个体意愿和政府意愿的交流互动,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适用性,真正实现城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共同塑造形成智慧、善治、创新、绿色的城市价值观。
按照城市治理感知智能化、管理精准化、服务便捷化、网络空间规范化、参与主体多元化等特征及治理内容,首次构建了由内、中、外三部分组成的城市治理智慧化模型,其治理对象包括物理空间与虚拟空间,治理内容包括城市运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四个方面。
图1:城市治理智慧化模型
内核是指城市治理的对象,即城市物理空间与虚拟空间,对城市的治理不仅仅局限于城市基础设施、交通、环境等方面,也需要加强对网络空间的全方位监管。
中间部分是指具体的城市治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城市运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等内容。通过对现代城市建设运营方方面面的治理,不断提升城市形象与自身品格,共同塑造形成城市精神与核心价值体系。
外层部分是指城市治理智慧化实现路径及价值目标,即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公共资源升级、公共权力重置、社会共治共享等方式与途径,促进城市组织优化,形成完善的城市治理体系,实现智慧、创新、善治、绿色的城市价值体系。
四、评估情况说明
1.评估范围
为了客观、真实评价我国城市治理智慧化水平,且更具针对性和可比性,确定本次评估对象为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不包括港澳台),总数为293个。
2.评估指标
根据城市治理智慧化内涵与特征,并按照评估指标设计原则与思路,构建了由智能感知、智慧管理、惠民服务、网络空间、主体协同5项一级指标以及13项二级指标、21项评估要点组成的评估指标体系,主要从城市治理支撑能力、应用创新、主体参与等方面进行考虑,并赋予智慧管理、民生服务及主体协同等评估指标较高的权重,突出城市治理的核心内容,具体评估指标体系如下:
表1:中国城市治理智慧化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五、总体评估结果
1.总体结果
通过对全国293个副省级及地级城市治理智慧化水平全面评估,平均得分为45.1分(满分为100分),且基本呈正态分布,大部分集中在40-50分区间,此区间内城市数量达152个,占比51.88%。另外,有8个城市得分达60分以上,占比2.73%;有63个城市得分在50-60之间,占比为21.50%;有7个城市得分在30分以下,占比为2.39%。总体来看,我国城市治理智慧化水平还不太高,且各地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仍处于治理智慧化体系构建发展阶段。
2.排名前10名城市
通过此次评估结果来看,青岛市、杭州市、厦门市三个城市位列前三,得分分别为68.4分、67.7分、64.5分,前10名城市及得分情况如下:
表2:中国城市治理智慧化水平评估排名前10名城市
3.一级指标得分情况
从智能感知、智慧管理、惠民服务、网络空间、主体协同5个一级指标评估得分率来看,各个指标有较大的差距,其中惠民服务评估指标的得分率相对较高,约62%,这与近几年国家大力推进信息惠民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密切相关,使民生服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智慧管理与主体协同评估指标得分率分别约为44%、48%,说明近几年各地市在城市管理理念与模式创新方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智能感知和网络空间评估指标得分情况明显偏低,分别约为32%、27%,说明各城市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及虚拟空间管理方面处于起步阶段,这也成为制约城市治理智慧化体系建设的短板,还需要继续加大推进力度。
图2:中国城市治理智慧化水平评估一级指标得分情况
六、主要结论与建议
第一,我国城市治理理念逐步推广,但仍需要继续加强制度设计与管理体制改革,成立相关的城市治理领导机构与组织协调实施的相关部门,完善城市治理相关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城市治理改革研究,积极推进城市治理特色实践。
第二,我国城市治理智慧化体系整体处于初步构建阶段,需要加大统筹布局与体系化推进力度,提升城市治理战略定位,明确实施路径,循序渐进推进;坚持多管齐下,重塑城市与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依法配置城市资源,形成依法治理的路径。
第三,城市公共服务成果初显,需要继续拓展“互联网+城市服务”体系,认真落实相关国家政策,以服务驱动城市治理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城市治理服务化;加强政府与社会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开放力度,支持企业开发大数据在城市治理方面的应用,提升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与决策支持能力。
第四,虚拟空间管理支撑不强,需要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成立数据统筹管理部门,完善城市数据资产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数据标准化建设,加强城市数据开发利用;加强虚拟空间管理,适应城市治理模式的变化,实现线上线下共同治理,完善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第五,社会力量参与治理不够,需要加快构建多中心公共治理格局,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不断优化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治理环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型,建立协同管理机制;加强城市治理资源挖掘,建立多主体治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发挥企业在城市治理中的技术、人才优势;推进社会共治共享,引领城市治理新趋势,推动城市治理由“动员型”参与转变为“自觉型”参与,继续完善城乡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架构,开展城乡社区自治试点示范。